理财产品将来也可“跨境购”
粤港澳深度合作方面,目前企业可通过跨境人民币直接贷款、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或“内保外债”形式进行境外发债等方式获得香港低成本资金,降低融资成本。
而下一阶段,在探索粤港澳经济合作新模式方面将有更进一步的创新推进,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
一、联动开展合格境内(外)有限合伙人业务,为机构和个人提供多样化跨境投资产品,享受跨境投融资便利;
二、实现境内金融机构与港澳地区同业之间的贸易融资等信贷资产的跨境转让,具体包括跨境贸易融资、境内贸易项下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资产、境内贸易项下保理资产等类别的人民币信贷资产跨境转让;
三、保险、基金、理财产品互认,自贸区内和港澳地区银行销售经认可的境内外保险、基金、理财产品;
四、支持粤港澳三地机构共同设立人民币海外投贷基金,为我国企业“走出去”投资、并购提供人民币投融资服务;
“粤港澳地区保险、基金产品的互认实现后,市民将可在境内购买港澳地区保险、基金等理财产品,市民将可购买更多与国际接轨的理财产品,获得更多的海外投资机会,享受更好的投资理财服务,更好实现资金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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